人類的運動方式,不外乎吃喝拉撒睡,喔,外帶偶爾做做愛做的事〈註1〉。

以前在外租屋,非套房不住,住不起大不了回老窩〈註2〉,家裡一直有自己的房間,可就愛找各種理由外宿,這也許是因為當年娘生怕我住外面學壞了,硬是要我捨世新就銘傳讀書,而引發的自我療傷的方式吧。


住套房啊,舉凡吃喝拉撒睡覺都在方寸間,一轉身就解決,方便又乾脆,既可免於排隊如廁,又不用擔心個人私物被偷窺被「借」用,最起碼還可以省掉穿脫室內鞋的麻煩。
所以,三年前老家翻修重整後,兩老特別弄了個套房給我,這下可沒有藉口了。


房間裡有一整面的窗,可惜讓我老姐那又笨重又龐大的衣櫃佔去了一半,剝奪了添購我個人喜愛的衣櫥的權利和邊聽音樂邊看書、看看窗外風景的樂趣,不過,在這個建物緊密度高過人心相契的台北市,窗外即使有風景,也只剩下夏日滴水的冷氣機和冬夜裡茍合的野貓,不看也罷!

個人偏好古董,之前擺在房間裡的歐式梳妝桌,因為搬來搬去瘸了腳被我下放到客廳〈捨不得丟,就擱著穿灰塵衣吧〉,換上IKEA買的電腦桌。除了PC最近還添購了iMac book,在床頭給它安排了小小的床,不過,既然是筆記型電腦,當然就是在客廳看電視上網的最佳良伴囉,呵呵。

睡前一定要看看書,一來是幫助睡眠,再者希望自己可以心滿意足的入夢,所以床頭書不可少,大多是逛樓下政大書局或對面法雅客買的小說〈尤其是推理小說〉和散文,也會固定到圖書館借三本書回來閱讀〈註3〉。


說到女生的房間,喔,應該說我這個中年婦女的房間呀,還有一個最大的缺憾,你來猜猜看?


註1:哎油~
註2:老人家的窩
註3:圖書館規定個人借書只有三本的權利。2006.10.23


後記:
1.其實圖書館個人借書的上限是五本書,噗。
2.政大書局不曉得是因為租金或其他問題已經遷走了,所以後來我多半上博客來網購圖書,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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