垃圾桶的定義就是只能進不可出,因為都是垃圾。
記得有些資源回收要分類,不然會製造公害喔!
你〈妳〉是我的垃圾,而我也是你的,所以這世界還算平衡,該進該出的都分配得好好的。

我是中場,接收垃圾並且傾倒垃圾。
紙類,好像是一三五回收,如果沒記錯的話。 2005.5.31 






什麼事都在發生,也都沒發生過

我看漫畫的經驗有幾個階段。
國小時,專挑男的帥、女的美,最好女主角還少根筋的那種少女漫畫。 到了國中,不喜歡那種畫得美美的,開始迷上『好小子』,真是奇怪的青春期。 高中漫畫看的少,反而跟著大姐看起了羅曼史,是晚熟嗎? 成了社會中堅份子〈我是這麼希望啦〉後,因為開店認識的一個小男生,總是抱了一堆漫畫過來喝酒,再加上連鎖漫畫書店借書很方便,開始挑特定作者的作品,像『課長島耕作』、『沉默的鑑隊』、『同居時代』、『雙響泡』‧‧‧,就像喜歡上某個歌手或演員一般,通俗的說法呢,我這就叫作粉絲。

對於漫畫,稱不上狂愛,只不過喜歡看人生的漫畫版:輕、短、巧。2005.7.17





我發誓事情搞到上警局似乎都不太好。
記得第一次是工作的地方股東之間暗鬥,大老闆因為是外籍人士且領有演員證依法不得私下開店做生意,於是被告發遣送出去,當時我的角色是:證人,被請進中山分局做筆錄;第二次是小弟半夜裡喝醉到女友家樓下叫囂,我和娘屢勸未果只好請警察把他押進警局,這下可慘了,因為小弟是職業軍人。後來小弟和母親的關係一直處於緊繃的狀態,直到最近他的寶貝兒子出世,稍些平緩。
印象最深的應該是在英國服裝代理商那場官司了。 也是股東失和,應該說是情侶反目。甜蜜期的不分彼此,在愛意消逝後演變成:該我的還給我!夾在中間的我場面難堪,兩邊都是朋友,雖然我以一個陳述事實的員工出庭當證人,心裡還是很不好受。
今晚,我又去了警局,因為室友前陣子夜歸遭機車搶奪後續接到疑似恐嚇勒索的電話,我知道警察目前在辦大案子〈想吃案的警員當時是這麼回答的〉,還是勸她去備案,以防萬一。

說真的,沒事,誰想去那種地方啊! 2005.7.13





knock! knock! 

也不是說自己有多迷人,只不過三天兩頭的信差就會來按鈴送件,明明寄件人你壓根沒聽說過,可偏偏收信人上頭有你的花名〈這算不算花名在外呢?〉於是,硬著頭皮簽收。

事情就這麼結束了嗎? no no ‧‧‧ 故事才要開始呢。 突然有一天,在你泡了杯香濃的咖啡,放了張好聽的音樂,好整以暇地準備開始和三姑六婆來個八卦的時候,門外又有人按電鈴了。
knock! knock!
Who's there?!
「你是?」
「我是xxx。」
「我認識你嗎?」
「你邀請我把你加入名單的。」

怪哉,這句話不是該我說的嗎?
夠了,別再隨便來敲門,雖然我是很好相處的,可是這樣講下去很無聊,我說真的喔!2005.7.1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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